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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6-19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县森林公安局,古苗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林业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切实解决"吃空饷"、不担当、不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央、省、州、县关于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作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影响林业改革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在全局集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促进干部职工务实重行,担当作为,为推进全县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个人"吃空饷"问题。重点治理:全局范围内在岗工作人员和临时聘请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2、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不在岗,但仍在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3、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4、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5、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

(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治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该履行的职责不履行,工作推诿塞责;工作中对群众利益问题视而不见或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对待群众投诉不及时查处或对待媒体曝光问题不重视、瞎表态;需要分级负责的不分级负责,矛盾或问题全部上交。

    (三)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重点治理:对上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负责、不推动、不落实;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过场,表态随意拍脑袋;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假、大、空,搞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不实事求是,脱离实际以及文件超期办理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龙江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胜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慧任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杨慧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每月督查两次以上,并定期将督查情况报告局党组。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自查自纠要见人见事,既查个人的问题,又查监督管理中的问题。重点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股室进行重点抽查。要将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结合起来,把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 6月30日前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把吃"空饷"人员上报局纪检监察室。凡有包庇纵容现象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实行上班签到。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全部实行上班签到制,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请假人员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程序出具书面假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请假。无故旷工和早退现象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有关条例进行处置;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机关处理。

(四)凡有"吃空饷"现象的,一律按规定上报上级纪检监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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