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8-29
各乡镇林业站: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2号)精神,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冬季普查和除治工作的通知》(湘林防[2017]8号)要求,我县决定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强化防控措施
按照《林精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林业站要引起高度重视把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狠抓落实。要加大对松材线虫病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护林人员和乡村基层干部力量,开展联防联控,确保当年发生,及时发现疫情。
二、全面普查,严格取样检测
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所有松林和松树进行全面普查,重点是城区周边区域、去年发现枯死松树的林地、交通要道两旁、风景区、电网改造工程途径的林地,涉及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经营单位周围。对发现的枯死松木、查明原因,要全部登记造册,落实到小班,由调查人员签字。并实行跟踪监测。对可疑松枯死木,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取样检测,样本实行三级鉴定制度,即县林业局初检、州林业局复检、省林业厅审检。
三、填报表格及时报送资料
各乡镇林业站要在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松树枯死情况的全面普查和统计工作。并于10月25日前上报普查总结和《湖南省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表》(见附件1),《湖南省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各乡镇普查完成质量和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及按时上报情况将作为今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附件:1、湖南省2017年度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统计表
2、湖南省2017年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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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5日